近日,新化縣槎溪沙坪風電項目獲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批復。
新化縣槎溪沙坪風電項目建設地點為婁底市新化縣,裝機容量50MW,總投資3.5581億元,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和銀行貸款,項目單位為新化云伊新能源有限公司。
具體如下:
關于核準新化縣槎溪沙坪風電項目的批復
新化云伊新能源有限公司:
婁底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報來《關于核準新化縣槎溪沙坪風電項目的請示》(婁發改〔2023〕434號)、新化云伊新能源有限公司報來《關于核準新化縣槎溪沙坪風電項目的請示》(新華云伊〔2023〕6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本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核準依據
依據《行政許可法》第二十二條、《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第三條、《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72號)第八條、《湖南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湘政辦發〔2017〕42號)第五條、《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風電項目核準權限的通知》(湘發改能源〔2017〕1129號)等規定,項目由省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二、核準條件
我委以《關于同意城步風車坳等3個風電項目開發建設的復函》(湘發改函〔2022〕64號)和《關于加快推進2023年重點建設風電、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的通知》(湘發改能源〔2023〕708號),同意新化縣槎溪沙坪風電項目納入全省“十四五”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方案和2023年重點推進的風電項目清單。本項目已取得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30000202300158號),符合核準條件。
三、核準內容
1、為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同意建設新化縣槎溪沙坪風電項目(項目代碼:2304-430000-04-01-404218),項目單位為新化云伊新能源有限公司。
2、新化縣槎溪沙坪風電項目建設地點為婁底市新化縣,裝機容量50MW,總投資3.5581億元,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和銀行貸款。
3、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第五條規定的金額標準以上的應當委托公開招標。
4、如需對本核準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相關規定及時向我委提出變更申請,同時暫停項目實施,我委將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5、請你公司通過湖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進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項目開工前應按季度報送項目進展情況;項目開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應逐月報送進展情況。我委將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對項目實施事中事后監管,依法處理有關違規行為,并向社會公開。
6、項目在開工建設前,要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包含用林、用地在內的相關手續,依法合規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按照湘發改能源〔2023〕708號文件要求按時并網,我委將依照相關文件開展監管和考核。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