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到,在2024—2027年重點開展9項專項行動,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取得實效。
9項專項行動:一、電力系統穩定保障行動。二、大規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堅行動。三、配電網高質量發展行動。四、智慧化調度體系建設行動。五、新能源系統友好性能提升行動。六、新一代煤電升級行動。七、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行動。八、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網絡拓展行動。九、需求側協同能力提升行動。
《方案》指出,優選一批電力規劃明確的“沙戈荒”大基地和主要流域水風光一體化基地送出通道,在保障送出通道電力供應能力的前提下,依托先進的發電、調節、控制技術,開展新型交直流輸電技術應用,有效降低配套煤電比例, 實現高比例或純新能源外送。
打造一批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整合源儲資源、優化調度機制、完善市場規則,提升典型場景下風電、光伏電站的系統友好性能。改造升級一批已配置新型儲能但未有效利用的新能源電站,建設一批提升電力供應保障能力的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提高可靠出力水平,新能源置信出力提升至10%以上。
實施一批算力與電力協同項目。統籌數據中心發展需求和新能源資源稟賦,科學整合源荷儲資源,開展算力、電力基礎設施協同規劃布局。探索新能源就近供電、聚合交易、就地消納的“綠電聚合供應”模式。整合調節資源,提升算力與電力協同運行水平,提高數據中心綠電占比,降低電網保障容量需求。探索光熱發電與風電、光伏發電聯營的綠電穩定供應模式。加強數據中心余熱資源回收利用,滿足周邊地區用熱需求。
鼓勵各地結合應用場景, 因地制宜建設智能微電網項目。在電網末端和大電網未覆蓋地區, 建設一批風光儲互補的智能微電網項目,提高當地電力供應水平。在新能源資源條件較好的地區,建設一批源網荷儲協同的智能微電網項目,提高微電網自調峰、自平衡能力,提升新能源發電自發自用比例,緩解大電網調節和消納壓力,積極支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
全文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國家數據局關于印發《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行動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發改能源〔2024〕11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數據管理部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有關中央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意見》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家數據局制定了《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行動方案(2024—2027年)》。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因地制宜加快推進各項任務。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國家數據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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